(一)“三免”资助政策
对具有本市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义务教育借读费。
(二)“两补”资助政策
助学补助:
1.资助范围: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工读学生、及北京市户籍在山区的学生。
2.资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助学补助。
生活补助:
1.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具有本市学籍,在公办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就读的寄宿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寄宿学生;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寄宿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在本市工读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人每月300元、初中及以上每人每月3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同时免收住宿费。
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具有本市学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致贫家庭学生;在我市特殊学校就读和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非寄宿学生;具有本市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具有本市学籍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人每月150元,初中为每人每月18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
(三) “三免两补”政策依据
《关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等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2017〕140号)、《关于调整基础教育学校生活补助标准等政策的通知》(京教财〔2017〕18号)、《关于扩大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京教函〔2019〕4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20〕4号)。
(一) 资助范围
具有本市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宏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本市正式注册学籍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奖励2000元。不含内地民族班就读学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本市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内地民族班就读学生。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其中烈士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每年3300元。
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生免住宿费。
(三)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两项贷款。
(一)贷款解读:
⊵ 1.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最高20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高25000元/年
⊵ 2.贷款利率: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有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在校零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 3.还款周期: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可分期22年。
⊵ 4.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
(二)申请条件:
⊵ 1.户籍要求: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在读大学生、应届高考录取新生;
⊵ 2. 就读要求:考入京外普通高校(京内高校学生可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咨询就读高校即可);
⊵ 3. 资格要求:未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由民政部门发放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城乡低收入家庭认证证明。
(2)重残人家庭的第二代残疾人证或区县残联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重残人”指,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视力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智力残疾;一级和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精神残疾的残疾人);
⊵ 4. 信用要求: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无不良征信记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必备材料清单: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及学籍材料
学生本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生携带高考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携带有效学生证。
(四)办理时间与渠道:
1.办理时间:每年7月至8月,务必提前规划!
2.办理渠道:通州户籍学生在新华西街24号通州区教委办理。
💬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通州区教委资助咨询热线6954462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温馨提示
通州区2026-2027学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即将开展,我校将严格落实各项助学惠民政策,扎实开展学生资助普查、审核工作。
1.持有相关证件的家庭,请及时完成证件年审盖章;
2.符合政策申请资助的学生,请提前准备好证件、学生户口本等材料;
3.请各位家长关注班级群发布的学生资助通知,开学期初学校将开展学生资助普查工作,请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宋久峰老师 6955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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